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药业”)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龄药事”)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截止2023年2月10日,共征集到意向受让方1名,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12-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8,08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标的股权挂牌转让相关事宜中欧体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2-08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告》。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2月10日,标的股权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8,085.00万元。2023年2月13日,南京药业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产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的函》(产权【2023】0309号),在规定期限内,共有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为江苏弘景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弘景”),意向受让价格为8,085.00万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中欧体育,2023年2月27日,公司经营层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将标的股权转让至江苏弘景,转让价格为8,085.00万元。
1、鹤龄药事通过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吸引中医药产业链资源方赋能公司中药药事服务创新业务发展,传承中医药文化,发展自有品牌,打造大健康产业链,加快“智能化”中药汤剂煎煮基地,配合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利用科技和互联网技术打造线上线下并重的中药药事服务平台以推进建立“医患直通”模式,深化拓展鹤龄药事在等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市场业务,继续巩固区域中药药事服务创新模式标准化引领示范,进一步聚焦核心资源提升整体运营质量和盈利水平,为公司发展培育新增长点。
2、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药业仍为鹤龄药事控股股东,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中欧体育,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